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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借用申請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場地借用|華語文中心
NTUE · CLEC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場地借用

Venue Rental Information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華語文中心

篤行樓Y601國際會議廳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Hall

基本資訊

Basic Information
座位數量
91人 91 seats
每時段費用
20,700元 NT$20,700 / session
每時段空調費
1,500元 NT$1,500 / session
監管單位
教務處華語文中心 CLEC,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

場地設備

Facilities & Equipment
  1. 無線麥克風四支
  2. 桌上型電腦
  3. 追蹤攝影機
  4. 大型電視牆兩面
  5. 報到桌四張

聯絡資訊

Contact Information
場地借用管理人 李品葳組員
聯絡方式 分機82025

借用流程

Booking Procedure

校內單位

使用日10日前洽詢中心後提出簽呈(公函)申請,核准後依同意日期使用。

  1. 電洽華語文中心(#82025)確認場地使用狀況
  2. 預先登記借用
  3. 上簽呈正式借用(文需會辦總務處)
  4. 核定後影本印送華語文中心憑辦

校外單位

請於場地借用查詢登記:

場地借用查詢登記

注意事項

Important Notes
場地借用注意事項(請點開詳閱)
  1. 中途放棄使用須7日前告知,除天災或不可抗力外,已繳費用概不退還。
  2. 愛護公物設備,不得任意釘掛、粘貼牆壁,如有損壞依原樣賠償。
  3. 一人一座,未經同意不得增設座位、超額入場。
  4. 賠償及禁止租用規定:禁止吸煙及攜入食物、飲料場所,違規除賠償外爾後禁止租用;午餐便當須依臺北市垃圾規定分類並送校垃圾場,未做到爾後禁止租用。
  5. 未經許可不得擅接或改變電源線,或擅用電器設備。
  6. 空襲、震災、火災等意外事件由使用單位負責並指導疏散。
  7. 固有設備範圍使用,增加設備須先徵得同意,不得破壞或改變原狀。
  8. 活動結束自行拆除、清理、運離並恢復原狀,否則清理費由使用單位負擔,損毀由負責人理賠。
  9. 事前布置或事後整理須來函註明,照時段收費。
  10. 違反法令或善良風俗、申請不符、損害場地設備、參與者不遵守規定而妨害公務或校安者,學校有權立即停用、沒收場地費並依法處理。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人宿舍

Faculty & Guest Residence
DOCUMENT 01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人宿舍借用暨管理要點
Regulations for the Use and Management of the Faculty & Guest Residence
請點開詳閱
DOCUMENT 02
學人宿舍借用申請書
Faculty & Guest Residence Application Form
下載申請書
DOCUMENT 03
學人宿舍報修流程
Residence Repair Request Procedure
請點開詳閱

其餘中心經管教室

Other CLEC Classrooms
如需借用其餘中心經管教室
For classroom rental inquiries
請電洽83335陳小姐
For classroom rental inquiries,please contact Ms. Chen at Ext. 83335.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務處華語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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