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冬季班起課程出缺席規定,詳如說明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公告
主旨:114學年度冬季班起課程出缺席規定,詳如說明。
說明:
為維護課程秩序及出缺席紀錄之正確性,請各位同學務必留意以下事項:
一. 自114學年度冬季班起,請學員自行留意個人遲到及出缺席時數;往後中心將不再針對個別出缺席時數提供信件回覆,敬請見諒。
二. 遲到計算方式如下:
(一)遲到15分鐘以上者,按半小時計算。
(二)遲到30分鐘以上者,按1小時計算。
三. 依教育部規定,學生缺課逾該期課程總時數 1/4 以上者(即38小時),校方應通報相關機關。請學生注意自己的出缺席情形,以免辦理簽證延長時有所影響。
四. 若學員當天會請假,請先傳訊息給各班導師。後續(含請假、遲到)必須到辦公室外牆上資料袋拿請假單填寫,未交假單或假單未簽名者仍屬缺席。
五. 缺席時數(含請假、遲到)不得超過1/4的時數(38小時),否則無法獲得結業證書(交換生及學籍生適用同一規定)。學生遲到時間會影響時數的登記,獎學金生請假一個月不得超過12小時。
六. 有關就學期間請假申請線上課程,中心規定如以下,自1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
1.申請者最晚於回國前一週寫信給中心說明需返國原因及申請線上課日期並提供有本人姓名的來回機票供中心審核。通過審核者,中心會通知該班老師協助安排線上課程;未通過審核者,請依學校規定請假。
2.一季申請線上課的上限為30小時。如有特殊原因要延長者請於一週前提出證明供中心主任審核。
請各位同學務必遵守以上規定,準時上課,以確保受教權益及個人簽證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