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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本校華語文中心約用專案助理

發布日期 : 2023-10-31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約用專案助理  甄選公告

服務單位

教務處華語文中心

職  稱

約用專案助理

           

月薪比照「本校校務基金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約用行政組員(34,370元)給薪

           

1年(自到任之日起計算1年)

名  額

1

公告期間

即日起至1121110日止

資格條件

  1.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學歷。
  2. 熟練電腦文書處理及基本網路操作,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3. 細心負責,工作態度良好,學習態度佳。
  4. 具備良好英文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1. 襄助華語中心各類課程規劃之業務開發、執行、招生與宣傳。
  2. 辦理華語文中心營隊、遊學團相關行政業務。
  3. 協助中心各項活動及行政事務。
  4. 公文文書處理及經費核銷。

應備文件

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A4格式),於1121110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134號篤行樓202室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收」(信封請註明「約用專案助理」及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應徵資料恕不退回,逾期及文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1. 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若未經驗證,錄取後,最遲於報到當日須繳驗,否則視為自行放棄)。
  3. 工作經歷表現或相關服務、離職證明書。
  4. 語言能力證明文件,或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證件或文件。

          

  1. 初審通過者將以電話或E-mail通知進行面試,並將依結果擇優錄取。兩階段未錄取者,皆不另行通知。
  2. 錄取者最遲須於1121215日(星期五)前,繳交畢業證書並到職,否則依序遞補備取。
  3. 本職缺依華語文中心試用及聘任相關規定辦理。
  4. 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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