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如何申請研習中文的居留簽證?

在臺灣學習中文滿4個月後,且在臺期間都沒有出境,並且報名下一季華語課程,完成繳費後,持以下文件到外交部領事局申請。

需備文件

(1) 簽證申請表,請上網填寫簽證申請表

(2) 在學證明

(3) 出席紀錄

(4) 健康檢查證明(檢查結果約需2周,請提早赴醫院檢查)

(5) 財力證明(約8萬元臺幣)

(6) 研習計畫書

(7) 照片兩張

(8) 護照正本和影本

注意事項

(1)希望在臺研習中文超過180天(6個月)者才需申請。

(2)申請簽證需要大約10-14個工作天,請在簽證到期前完成申請,建議至少在簽證到期前14天提出申請。

(3) 外交部有時候會要求居留簽證的申請人提供保證人,本中心無法為學生擔任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