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2023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2001T號通告
任教國家 |
法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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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
巴黎古斯塔夫·艾菲爾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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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單位 負責人名銜 |
語言中心主任VIGIER Laur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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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教師數 |
選派1位華語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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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起迄 |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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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人員 資格 |
以中文為第二語言教學: 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 (CSL) or Teaching Chinese as a Foreign Language (CFL)或其他相關類科學士以上學位者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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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稅前月薪 |
1,712.06歐元,分別由巴黎艾菲爾大學提供856.03歐元,本校提供856.03歐元。 |
其他待遇 |
華師需自付: 1. 本案教職月薪1,712.06歐元之薪資賦稅。 3. 可盡早申請學校教師宿舍(華師自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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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5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法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750美元)。 3. 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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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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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該校學生大學部或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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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知 |
(一)學經歷證書影本。 (三)教育或華語專業訓練或認證相關證明。 (四)華語教學經驗證明(需由任職單位出示之證明)。 (五)華語課程教案一份(教案格式請自行設計,範圍為時代華語第 一到四冊)。 (六)中法文自我簡介(各3分鐘以上)及試教影片(1節完整無剪接課程影片,實體或網路課皆可)(請上傳至Youtube、Google Drive或其他雲端平台,並提供連結)(試教影片可後補)。 (七)上述申請資料請併為1份完整PDF電子檔,敬請於112年7月2日23:30前將上述申請資料寄至joshlin@mail.ntue.edu.tw(聯絡人:林倩如),主旨為「2023申請NTUE外派法國華師資料(+姓名)」。 (八)履歷資料一經初審合格後,即通知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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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 |
中華民國112年7月2日23:30(將擇優通知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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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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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 |
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 承辦人:林倩如 電郵:joshlin@mail.ntue.edu.tw 電話:(02)2732-1104 轉82035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